根据《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江西财经大学企业奖学金的评选办法》,依据《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记分规则,经设计与艺术学院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结果如下:
1. 省政府奖学金(共3人)
朱丹雅 肖楚婷 罗宇英
如对上诉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7日之前向学院反映。
联系电话:
设计与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肖 勇 13907088751 83843069
设计与艺术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余 瑶 18702604061 83841981
江西财经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