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38号文和《南昌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第57号文中的要求:
一、 参保对象范围参保对象:为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若有以下情况的学生可以选择不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
1、大学生为医疗救助对象或资助参保对象等特殊人员(即有办理慢性病史或属于低保对象),可以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区参保。
2、在校读书期间参加职工医保或灵活就业医保的学生,可以选择不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
3、为非全日制的学生,不能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
二、参保缴费: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南昌市财政全额负担,大学生个人不缴费(如有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办理)。特别提醒: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期间,无需在原参保地缴纳居民医保费用。
三、参保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校医保办根据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要求完成大学生居民医保参保。
1、流程:
(1)参保信息登记:学生入校后,校医保办把参保通知告知给各学院。由学生本人填写参保信息登记表后,报送给学院,再由学院统一报送到校医保办。参保信息具体填报时间,需等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通知。
(2)参保:由校医保办工作人员根据学院提供的参保信息登记表办理,无需学生个人操作。
2、参保后要求
在参保工作完成后,学生本人可以在微信、支付宝、国家医保 APP上申请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参保地选择南昌市市本级;对已申领过医保电子凭证的学生,只需要将参保地更改为南昌市市本级。
3、注意事项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中“防止同一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重复参保缴费”的要求,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在原参保地无需缴纳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用。
具体请详见附件。